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954人调整为947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9 月 2 日,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官网(http://www.willsemi.com)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
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
鉴于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54 人
调整为 947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仍保持 9,462,268 份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经核查,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54人调整为 947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仍保持 9,462,268 份不变。
上述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拟被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