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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1 沪市 韦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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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501:韦尔股份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1

证券代码: 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78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9 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3,981.394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
2、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17 元/股;
3、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981.394 万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5、 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195 人,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981.394 万股。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 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限制
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5 人调整为 192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3,981.394 万股
不变,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9.57%。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7 年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
股)
占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比

占本计划公告
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1 马剑秋 董事、总经理 389.800 9.79% 0.94%
2 贾渊 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380.000 9.54% 0.91%
3 纪刚 副总经理 334.000 8.39% 0.80%
4 张满杨 董事 64.500 1.62% 0.16%
5 颜学荣 董事 50.000 1.26% 0.12%
中层管理人员( 18 人) 1,737.966 43.65% 4.1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9 人) 1,025.128 25.75% 2.46%
合计( 192 人) 3,981.394 100.00% 9.57%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和 36 个月。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0%
限制性股票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四) 解除限售的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 除满足与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
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在 2017-2019 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率( N)及净利润增长率( M)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的完成程度计算解
锁系数( S),结合各期约定的解锁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各期可解锁权益的数量。
②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数值均以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均为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③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 N)及净利润增长率( M)均以 2016 年度经审计
的营业收入及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考核
基数, 2017-2019 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目标 营业收入增长率( N) 净利润增长率( M)
2017 年比 2016 年增长 10% 10%
2018 年比 2016 年增长 30% 40%
2019 年比 2016 年增长 50% 90%
④假设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X,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 Y,则解
锁系数( S)为:
解锁系数( S)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