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和实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友钱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汤秋娟女士、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及持股 5%以下股东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汤友钱先生、汤秋娟女士、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以及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陈柱先生、王翔宇先生、刘新林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36,885,737 股,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友钱先生,持股 5%以上
股东汤秋娟女士、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及持股 5%以下股东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柱先生、王翔宇先生、刘新林先生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汤友钱先生、汤秋娟女士、汤啸先生、汤文鸣先生、汤娇女士、天台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将其持有的祥和实业股份 7,397,438 股、
11,709,817 股、5,386,656 股、5,386,656 股、5,386,656 股、1,618,514 股无
限售流通股份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陈柱先生、王翔宇先生、刘新林先生,
转让价格 8.5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08)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转让给陈柱先生、王翔宇先生
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取
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给刘新林先生的
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取得
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前后,转让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过户前 本次股份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汤友钱 74,395,832 30.2978 66,998,394 27.2852
汤秋娟 16,580,959 6.7526 4,871,142 1.9838
汤啸 21,555,246 8.7784 16,168,590 6.5847
汤文鸣 21,555,246 8.7784 16,168,590 6.5847
汤娇 21,555,244 8.7784 16,168,588 6.5847
天台祥和投
资中心(有 8,277,687 3.3711 6,659,173 2.7120
限合伙)
陈柱 0 0.0000 12,295,118 5.0072
王翔宇 0 0.0000 12,295,118 5.0072
刘新林 0 0.0000 12,295,501 5.0074
注:1、本次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友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范淑贞女士、鲍晓华女士通过天台
祥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减持公司股份 634,823 股、608,346 股,合计 1,243,169 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