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4,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含储蓄存款产品及定期存单)。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496号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3,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17元,已于2017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48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43.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14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7]33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于2020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2020-035)。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565.49 万元,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 12,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储蓄存款产品及定期存单。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含储蓄存款产品及定期存单),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和资金的周转需要,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1)祥和实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祥和实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储蓄存款产品及定期存单),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3)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储蓄存款产品及定期存单)。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7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含储蓄存款产品及定期存单)。
备查文件
(一)《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核查意见》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