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2号)核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0,000 张 , 每 张 债 券 面 值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132,075.47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3,867,924.5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3月5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170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发生了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以下简称“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730,18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137,735.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其他发行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成。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769,390.7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540,366.5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5,309,757.20 元;以前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8,060,000.00 元,本年度归还截止至上年末的补充流动资金 8,060,000.00 元,本年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5,773,012.03 元;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 4,004,470.99 元,本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 90,479.70 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 4,094,950.6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54,149,917.3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
币 59,922,929.35 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差异系本年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773,012.03 元所致。
单位:元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9,312,816.15
加: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专户利息收入 90,479.70
加: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归还补充流动资金收入 8,060,000.00
减: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支出 7,540,366.50
减: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5,773,012.0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4,149,917.3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瑾亭”)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长宁支行于 2020 年 3 月 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 向 控 股 子 公 司 增 资 用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 以 下 简 称 “ 募 投 项 目 ”)( 详 见《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324454 活期存款 959,532.57
上海瑾亭化妆品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324036 活期存款 10,384.75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429230 七天通知存款 33,180,000.00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宁支行 70090122000436020 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00.00
合计 54,149,917.32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9,922,929.35 元,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的差异系本年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5,773,012.03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详见附表 1。
(二)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
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2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并且本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详见《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本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人民币 5,773,012.03 元。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773,012.03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日常资金周转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现金管理业务。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或变更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议案》,“化妆品生产建设项目”和“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拟分别延长建设周期 12 个月,化妆
品生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拟变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化妆品研发检测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拟
变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公告格式(2023 年 1 月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翔港科技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