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西路 666 号 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1,179,2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277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董建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汤慧因公事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凌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6、 议案名称:《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01,096,600 99.9182 82,696 0.081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6 2020 年度利 5,790,6 98.5920 82,69 1.4080 0 0.0000
润分配预案 00 6
7 关于公司董 5,790,6 98.5920 82,69 1.4080 0 0.0000
事、监事、 00 6
高级管理人
员 2020 年度
薪酬的议案
8 关于变更公 5,790,6 98.5920 82,69 1.4080 0 0.0000
司 注 册 资 00 6
本、修改<公
司 章 程 > 并
办理工商登
记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 8 项议案为特别议案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金诗晟、陈小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