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转债代码:113566 转债简称:翔港转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翔港科技人民币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2.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1.7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50%;预留限制性股票 2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0.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4.5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港科
技”、“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7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翠波路 29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30.54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董建军
主营业务:公司作为国内优秀的印刷包装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一直致力于以彩盒、标签等相关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核心业务,主要为日化、食品等生产企业(国际知名品牌)提供全方位的包装印刷服务。
(二)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3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收入 339,299,542.60 284,905,240.94 274,447,405.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831,993.77 45,271,443.22 42,688,851.36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归属母公司股 40,752,138.65 40,215,612.71 39,748,213.04
东的净利润
资产总额 672,211,461.68 449,822,742.99 356,033,26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506,427,888.68 258,194,045.70 212,922,602.48
权益合计
基本每股收益 0.5789 0.6036 0.569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5789 0.6036 0.569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 基本每股 0.5148 0.5362 0.5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4.56% 19.22% 21.01%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 加权平均净 12.94% 17.07% 19.56%
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管理层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2.00%。其中,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1.71%,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50%;预留限制性股票 29.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0 万股的 0.29%,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4.50%。
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公司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失效。
公司所有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确定的原则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可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含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新进入公司的并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
2、在本计划审议批准时尚不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而此后符合公司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
3、原有激励对象出现职务变更和升迁的情况时,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可用于对原有激励对象的追加授予;
4、其他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包
括: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票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曹峻 董事、高管 50,000 2.50% 0.05%
汤慧 董事 50,000 2.50% 0.05%
宋莉娜 董事 50,000 2.50% 0.05%
陈爱平 高管 40,000 2.00% 0.04%
其他人员(96 人) 1,520,000 76.00% 1.52%
预留部分 290,000 14.50% 0.29%
合计( 100 人) 2,000,000 100.00% 2.00%
注 1: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 3:本激励计划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注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准确地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2.64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2.6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4.64 元/股的 50%,即 12.32 元/股;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5.28 元/股的50%,即 12.64 元/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