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公司拟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064.44 万元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新建年产 30 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064.44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7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295,561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932,4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6,899,907.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44,301.96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2,055,605.68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1)第 07410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金额
上海银行 国产自主信息化技
01 徐汇支行 术升级与产品研发 03004634388 9,631,208.83
项目
02 上海银行 新建年产 30 万台网 03004633961 41,013,217.69
徐汇支行 络及计算设备项目
03 浙商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010120100764408 8.45
上海分行
合计 50,644,434.97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111,083.6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64,583,788.93 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527,294.75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7972 号《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 2021 年实施完毕。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据项目实施情况,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新建年产 30万台网络及计算设备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3年 8月 利息及理财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18 日累计投入募 收益减手续 余额
集资金金额 费净额
国产自主信息化
技术升级与产品 61,950,000.00 53,202,232.59 883,441.42 9,631,208.83
研发项目
新建年产 30 万台
网络及计算设备 180,000,000.00 142,972,133.20 3,985,350.89 41,013,217.69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105,605.68 100,334,527.97 228,930.74 8.45
合计 342,055,605.68 296,508,893.76 5,097,723.05 50,644,434.97
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064.44 万元,
其中:国产自主信息化技术升级与产品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6,195 万
元、累计已投入资金 5,320.22 万元、账户余额 963.12 万元;新建年产 30 万台网
络及计算设备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8,000万元、累计已投入资金14,297.21万元、账户余额 4,101.32 万元,仍有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 1,289.35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064.44 万元,其中本金为 4,554.67 万元,利息及理财
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 509.77 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顺利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建设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为 1,289.35 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该部分尾款将在未来约定期限内陆续支付,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结
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064.4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其中:1,289.35 万元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前述项目尾款、3,775.09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在全部审议程序通过及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此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