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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89 沪市 八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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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八方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
      统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踏车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
      金余额为 8,922.19 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
      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电踏车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 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于 2019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为 43.4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 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 4,823.4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125,496.6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123,758.02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 1,738.5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关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及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08)。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电踏车项目通过新建厂房,购置先进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扩大中置电机和轮毂电机产能,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电踏车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2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 1 年,即至 2022 年 11 月完成。截至目
前,该项目主要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可以满足公
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电踏车项目中的铺底流动资金暂未使用。

  2、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推进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现金管理收益。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 8,922.19 万元
(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工程尾款结算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电踏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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