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下同)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
关于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下统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2-01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4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2年4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025)。
(二)2022年9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5,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19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60元/股,回购均价约为170.47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6,733.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将公司、股东、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95,024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