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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89 沪市 八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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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8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60348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用途: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3,840.39 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
      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
      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在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41 号《关于核准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于 2019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为 43.4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下同)130,320.00 万元,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费、承销费不含税金额合计 4,823.4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125,496.6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123,758.02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 1,738.5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9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关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及使用情况,详
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57)。

  二、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拟结项募投项目概述

  公司技术中心项目通过新建场地、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开展针对性课题的研究,不断提高公司产品技术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先进性,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力。

  技术中心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1.5 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该项目延期 1 年,即至 2022 年 5 月完成。截
至目前,公司技术中心主要设备购置及安装已基本完成、人才团队依公司业务规模进行了扩充,基本满足公司当前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技术中心项目涉及技术研发人员的薪资、社保以及开展研发活动相关的差旅费用支付等。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薪资支出目前经公司人事中心统一核算确认后,由财务中心统一支付,员工社保缴费均通过公司社保账户统一申报缴纳。此外,技术研发人员办公用电脑、开发软件等长期资产,亦由相关部门提报需求,由公司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相应的供应商或者市场化比价确定供应商后统一采购支付,并依据技术部门的实际领用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上述相关费用支付时均由公司以自有资金代为支付,公司
建立台账登记明细支出并汇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技术中心项
目累计使用自有资金代为支付金额为 3,256.87 万元,造成募集资金节余。

  (三)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840.39
万元(含利息收益与委托理财收益),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最终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公司本次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技术中心项目的剩余资金转出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
注销。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技术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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