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产品名称、期限:
产品 购买金额 产品期限
产品名称
提供方 (万元) (天)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3716 期
中信银行 35,000 182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向
中信银行购买了“共赢利率结构 31150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2019-012)。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
人民币 35,000 万元,并取得收益 3,624,657.53 元。
2、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向招
商银行购买了“挂钩黄金看跌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2020-004)。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到期,公司收回本金
人民币 15,000 万元,并取得收益 136.50 万元。
二、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30,3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61.98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758.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到账,到账
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11 月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 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2020-011)。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提供方名称 中信银行
产品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3716 期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产品
购买金额(万元) 35,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5%或 3.6%或 4.1%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261.78 或 628.27 或 715.53
产品期限(天) 182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不涉及证券投资,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理财产品未用于质押。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控制相关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向中信
银行购买了“共赢智信利率结构 3371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如下:
(1)收益起计日 2020 年 4 月 16 日,到期日 2020 年 10 月 15 日,
收益计算天数 182 天。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存续期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
(3)清算安排:到期日至资金返还购买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收益或利息。如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资金,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止,延长期内收益计算以延期公告为准。
(4)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5)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
则调整为前一个工作日。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①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
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4.00%
且≥-3.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3.60%;②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
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4.00%,
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4.10%;③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
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3.00%,产品年化
预期收益率为 1.5%。
(7)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
(8)其他费用:无认购费、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9)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10)争议解决: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仍不能解决时,任一方可向销售涉争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中信银行分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现金管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中信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购买中信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金额为 35,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日最高余额为 98,000 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产品期限均未超过 12 个月,产品均提供本金保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筛选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性高、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所发行的流动性较高、安全性较好的产品。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998。中
信银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228,654.56
负债总额 30,38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8,27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51.77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总额为 3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期末(2019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44.31%。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有效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利息收益进行核算。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股东大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
2019 年 12 月 6 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