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江苏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 股东 ......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章 董 事 会 ...... 22
第一节 董 事 ...... 22
第二节 董 事 会 ...... 25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 事 会 ...... 30
第一节 监 事 ...... 30
第二节 监 事 会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 知......37
第一节 通 知 ...... 37
第二节 公 告 ......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无锡市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26562432W。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LYING 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 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199.0440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员工共成长,与伙伴同发展,成就客户,造福社会。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新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由无锡市展鹏科技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已全部缴清。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号 (%)
1 金培荣 3432.0000 净资产 22.0000
2 奚方 2671.9680 净资产 17.1280
3 丁煜 2302.2370 净资产 14.7579
4 常呈建 1439.1000 净资产 9.2250
5 杨一农 1305.7980 净资产 8.3705
6 刘宝胜 161.1090 净资产 1.0328
7 宋传秋 161.1090 净资产 1.0328
8 蔡群涛 149.1750 净资产 0.9562
9 欧阳诚 149.1750 净资产 0.9562
10 吕明 95.4720 净资产 0.6120
11 金培良 384.5400 净资产 2.4650
12 陈璐璐 212.1600 净资产 1.3600
13 张小星 198.9000 净资产 1.2750
14 张美成 149.8380 净资产 0.9605
15 郑东明 114.0360 净资产 0.7310
16 石杏元 66.3000 净资产 0.4250
17 蒋卫东 26.5200 净资产 0.1700
18 李智吉 26.5200 净资产 0.1700
19 杨芬芬 19.8900 净资产 0.1275
20 吴展 19.8900 净资产 0.1275
21 原晓岗 19.8900 净资产 0.1275
22 陶玮新 26.5200 净资产 0.1700
23 钟加镇 19.8900 净资产 0.1275
24 夏静 13.2600 净资产 0.0850
25 吴寿荣 9.2820 净资产 0.0595
26 马华泽 6.6300 净资产 0.0425
27 辛江 3.9780 净资产 0.0255
28 辛探明 3.9780 净资产 0.0255
29 毛维江 3.9780 净资产 0.0255
30 管东涛 66.8570 净资产 0.4286
31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36.0000 净资产 6.0000
32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36.0000 净资产 6.0000
33 诸暨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68.0000 净资产 3.0000
合计 15600.0000 —— 100.00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199.0440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
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