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江如山”)、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如山”)合计持有展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990,3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6%。其中浙 江如山持有公司股份 5,50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8%;杭州如山持有公司股份 5,488,8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8%。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如山及杭州如山在公司 IPO 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浙江如山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 2.9012%的股份,且不超过 6,061,770 股, 杭州如山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0.9572%的股份,且不超过 2,000,000 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浙 江如山累计减持 4,031,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8%。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如山高新创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648,000 3.98% IPO 前取得:
业投资有限公司 11,648,000 股
杭州如山创业投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488,826 1.88% IPO 前取得:
资有限公司 5,488,82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 11,648,000 3.98%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有限公司
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 5,488,826 1.88%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公司
合计 17,136,826 5.86% —
注:1、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8,94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58,503,48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股本 83,576,400 股。前表中股票数
量均为权益分派后的股数。
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大宗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元)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 例 方式 间(元/股) 量(股) 股比例
浙江如山高新 2020/6/8 大宗
创业投资有限 4,031,400 1.38% - 交易 6.07 - 6.28 24,895,002.00 5,501,500 1.88%
公司 2020/6/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发生减持。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主体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其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