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审议流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008,179.1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922,131.79元。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94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41,788,2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金培荣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奚方先生、丁煜先生、蒋月军先生、万如平先生、胡晓麒先生和蔡永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