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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科沃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47 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001,07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243%;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
    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3,001,075 股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如下:

    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3、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
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以 2021 年 1 月 22 日为授予日,公司向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06,500 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49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调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5、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

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6、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周炳涛等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7,000 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7、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公司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后,因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激励股
份,由此引起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 2022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调整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8、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932,600 股完成了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并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9、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议案》,2021 年度公司业绩已达成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36 名,申请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85,4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56%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徐秋芳等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 股和于学东先生因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其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将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合计回购注销 3 名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0、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陈晓莉等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5,500 股和预留授予的周辰等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000 股,合计回购注销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9,500 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1、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顾亿华等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6,000 股和预留授予的孙亚等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3,000 股,合计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9,000 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3年1月17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4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3,001,075 股限制性股票。


      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第二个
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35%。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首次授予的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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