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18-003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400
万股的1.39%。
一、公司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7年10月20日起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公司名称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193号
主营业务 展示体验系统策划、设计、实施和维护服务
2、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资产合计 1,745,637,869.58 1,496,510,010.71 1,196,234,058.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73,824,460.43 461,241,683.02 284,065,964.20
合计
营业收入 1,227,233,429.33 1,018,793,629.67 804,146,487.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12,598,516.35 65,747,834.17 64,557,726.38
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 103,747,795.71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71,131,414.28 56,068,292.14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7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
20.05% 21.01% 22.42%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李晖、宋华国、李祥君、辛浩鹰、傅平、
柳亦春、肖菲,其中:傅平、柳亦春、肖菲3人为独立董事。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薛宇慈、魏旭、裴玉堂,其中裴玉堂为
职工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边杨、杨科、黄申、王郁、高春健、陈礼文、黄飞、王正国、朱华林、刘骏。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实施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1. 通过股权激励机制使激励对象的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表现相结合,使激
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2.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3.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400万股的1.39%。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17人,包括:
1. 中层管理人员;
2. 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且未参与除本公司激励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 200 100% 1.39%
干员工共317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将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详情请查
看公司 2018年1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的《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6.97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26.9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3.94元的50%,为每股26.97元;
2. 本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2.63元的50%,为每股26.32元。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一)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后60日内,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履行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如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计划。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日期限之内。
(二)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限售。限售期满后,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可依本计划规定分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之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授予日起 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4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禁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 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