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专户
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171,159 股,发行价格为 38.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5.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611.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619,37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21)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18、2023-036 号)。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4,870.58 万元(包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4-098)。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10101040333333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注】 司台州椒江支行
瑞博(杭州)医药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10101040667789 本次注销
技有限公司 司台州椒江支行
瑞博(苏州)制药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20401040017569 存续
限公司 司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
瑞华(中山)制药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10101049999993 存续
限公司 司台州椒江支行
浙江四维医药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11129200286824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司台州椒江支行
注:本账户包含“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增资的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及部分银行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