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
市椒江区外沙路 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34,859,8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8.5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花莉蓉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花晓慧女士、董事王斌先生、独立董事
李继承先生因公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林辉潞先生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1 蒋琦 429,710,514 98.82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蒋琦 55,610,242 91.5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裘晓磊、杨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