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793,10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5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74.00 元,坐扣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 16,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783,499,974.00 元。另扣除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5,837,624.2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77,662,349.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77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7,766.23
项目投入 B1 69,378.69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B2 -
流动资金的余额
截至期初累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 700.25
计发生额 财收益 B3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B4 388.97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5 4.60
项目投入 C1 9,511.74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暂时补充 C2 -
流动资金
本期发生额 本期累计赎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C3 -
资金的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C4 39.90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0.32
项目投入 D1=B1+C1 78,890.43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D2=B2+C2-C3 -
流动资金的余额
截至期末累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
计发生额 财收益 D3=B3 700.25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D4=B4+C4 428.87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5=B5 4.9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
(二)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6,171,159 股,发行价格为 38.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5.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80,611.6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619,373.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出具天健验(2021)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9,061.94
项目投入 B1 39,963.58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B2 52,0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金的余额
额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B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B4 132.26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5 -
项目投入 C1 14,073.38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C2 52,000.00
金
本期发生额 本期累计赎回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C3 62,000.00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C4 47.7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
项目投入 D1=B1+C1 54,036.96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D2=B2+C2-C3 42,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金的余额
额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D3=B3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D4=B4+C4 179.98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5=B5 -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 3,204.96
3+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204.96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分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项目之一“CMO 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下属临海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19910101040086899 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