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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6

吉比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29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月 14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 1-6 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7,827,593.16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3,399,313,670.46 元,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 1,973,675,493.18 元(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为 72,041,10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数 282,800 股,以
71,758,301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2,912,354.50 元(含税),占 2024 年
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62.36%。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 年 1-6 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41,500 股,已支付总金额为 44,728,18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预计为367,640,541.50元,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1.00%。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
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根据《公司法(2024 年 7 月施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会议时间待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 年8 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8 月)》。

    (四)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2024 年 5 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4 年 5 月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最新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4 年8 月)》。

    (五)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公众形象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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