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 2023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2023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4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4.82%。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5,119,212.3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2,881,486,077.30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740,356,374.01元。
近年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加,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公司
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530 人、692 人和 855 人,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此外,因市
场竞争加剧及玩家消费意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流水有所下滑。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及后续储备项目可能的发行投入、海外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回购计划执行资金需求等,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不进行 2023 年度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成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5.04亿元,2023年全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4.82%。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
7 人,出席 7 人,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
3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