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2-04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0 月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1,727,678.53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3,033,833,233.80 元,母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 2,171,830,554.84 元(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00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71,866,482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6,130,748.00 元(含税),占 2022 年 1-9 月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9.45%。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三)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卢竑岩先生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与本议案有关的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必要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四)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五)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六)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七)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 年 10 月)》。
(八)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 年 10 月)》。
(九)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2022 年 10 月)》。
(十)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2 年 10 月)》。
(十一)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 年 10 月)》。
(十二)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十三)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因 4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7,32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十四)董事会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43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翟健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十五)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