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1-016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1 年3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代表董事会作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
内容包括 2020 年度董事会任职及运作情况、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 2021 年
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卢竑岩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作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公司 2020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2020年度工作回顾等。
(五)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介绍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和 2020 年
末财务状况。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2,292,402.80元,同比增长26.3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6,406,050.64 元,同比增长 29.3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5,387,665,710.80 元,同比增长 23.32%;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02,961,389.06 元,同比增长 23.8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6,406,050.6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2,565,839,399.0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154,322,366.00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 元(含
税)。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71,864,55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862,374,624.00 元(含税),占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82.41%。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七)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情况评价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公司股票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指数、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完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介绍了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董事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由于公司董事陈拓琳先生担任预计关联交易对手方厦门千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岩先生担任预计关联交易对手方厦门飞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因此陈拓琳先生和高岩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一)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稳健型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十二)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担任的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十三)董事会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据根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应当根据首次执
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