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8-001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文旅”)共持有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吉比特”)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9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湖南文旅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27%。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收到湖南文旅《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及比例:8,69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2%;
所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于2018年1月4日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湖南文旅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于2018年1月4日上市
流通;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6.27%。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拟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拟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拟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拟减持的具体原因:湖南文旅经营发展需要。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湖南文旅做出的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如下:
1、自吉比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吉比特的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等额于违规卖出的股票数量的吉比特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所持有的全部吉比特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三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吉比特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吉比特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吉比特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二年内,本企业减持的吉比特股份数不超过目前持有的吉比特股份总数(包括该等股份因吉比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而增加的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本企业在拟减持吉比特股份(须本企业届时仍为持有吉比特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将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吉比特并积极配合吉比特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湖南文旅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
(二)湖南文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