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15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王康翔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
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披露了有关公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的公告》。
3、 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4、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披露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6、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于 2021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3 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07,322,216 股增加至 410,862,216 股。
7、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周咸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1,000,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8、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3)。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409,862,216股。
9、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等情况离开公司,自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尚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予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原激励对象王康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派息 P=P0-V”,即 P=7.50-0.10=7.40 元。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4,000.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 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24,000 60,000 1,464,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8,338,216 - 408,338,216
股份合计 409,862,216 - 409,802,216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意见认为,贵州三力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所涉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登记手续,及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的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