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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39 沪市 贵州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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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39: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9

603439: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2-004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黔 01 破 11 号](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一)批准《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拟定);二、终止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次参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的破产重整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风险

  由于债务数额相对巨大,重整计划必须面对执行期限内宏观经济波动、区域经济波动、政府法规、政策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行业萧条周期出现和市场价格等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经营风险

  重整程序终止后,管理人将把债务人的运营及财产交还债务人,重整计划一旦不能执行,不但原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按重整计划偿还,还有可能产生新的债权人加入分配。

     诉讼风险

  债务人存在诉讼未决情况,也不排除在重整计划执行中会出现其他诉讼案件,则该等案件可能会给未来经营带来额外的风险。


  一、相关进展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21)黔 01 破申 23 号决定
书,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德昌祥重整投资人。并发布了《关于招募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议案》。现公司拟参与德昌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披露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的议案》,由于该议案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若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暂缓披露程序。现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

  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发出的(2021)德昌祥破管字第035号《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司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公司将正式成为德昌祥重整投资人,公司已缴纳的5,000.00万元保证金将转化为重整投资款。

  2022年1月28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黔01破11号](以下简称“裁定书”),裁定:(一)批准《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拟定)》;二、终止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次重整公司拟一次性出资23,200.00万元取得德昌祥95%股权。重整投资方一次性出资的23,200.00万元将根据裁定书裁定的《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方案为基础拟定)对德昌祥的债权人进行清偿及支付破产费用,并且履行《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方的全部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政策风险

  由于债务数额相对巨大,重整计划必须面对执行期限内宏观经济波动、区域经济波动、政府法规、政策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行业萧条周期出现和市场价格等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2、重整计划执行期间的经营风险

  重整程序终止后,管理人将把债务人的运营及财产交还债务人,重整计划一旦不能执行,不但原有债权人的债权不能按重整计划偿还,还有可能产生新的债权人加入分配。

  3、诉讼风险

  债务人存在诉讼未决情况,也不排除在重整计划执行中会出现其他诉讼案件,则该等案件可能会给未来经营带来额外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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