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6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07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35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99,439,000.00 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肆拾叁万玖仟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62,598,000.00 元(大写:陆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841,000.00 元(大写:贰亿叁仟陆佰捌拾肆万壹仟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079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元) 备注
募集资金净额 236,841,000.00
加:利息收入 1,655,590.03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
798,671.07
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减:募投项目支出 36,055,075.28
项 目 金额(元) 备注
减:手续费支出 741.6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3,239,444.2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式
贵阳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5210123670000666 2020 年 4 月 22 35,784,000.00 212,268.23 活期
日
平坝支行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851900021610904 2020 年 4 月 22 164,320,000.00 35,817,657.08 活期
贵阳分行南 日
明支行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2402004829200290821 2020 年 4 月 22 61,404,377.83 37,209,518.91 活期
公司贵阳南 日
明支行
合 计 261,508,377.83 73,239,444.22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261,508,377.83 元,募集资金净额 236,841,000.00
元,二者差异 24,667,377.83 元为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36,055,075.28
元。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情况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938,453.11 元。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4,938,453.1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完成上述置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进行查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202 号)。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金
序号 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额
1 GMP 改造二期扩建项目 16,432.00 16,432.00 27.11 27.11
2 药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673.70 3,673.7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578.40 3,578.40
小计 23,684.10 23,684.10 27.11 27.11
4 发行费用 6,259.80 2,466.74 2,466.74
合计 23,684.10 29,943.90 2,493.85 2,493.8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并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详
见下表:
资产管 预期年
产品 托管人(保管 认购金额 状 实际收益
理人(受 理财期限 化收益
类型 人) (元) 态 (元)
托人) 率
招商财
固定 招商银行贵 2020年07月16日
富资产 已到
收益 阳分行营业 -2020 年 10 月 19 2.36% 130,000,000.00 798,671.07
管理有 期
类 部 日
限公司
华润深
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