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316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5 元。截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止,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 25,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116,707.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7,883,292.90 元。
截止 2017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32,316,435.98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071,387.00 元;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25,245,048.98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 4,433,143.08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 18,599,25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56 元。截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止,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 400,999,937.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598,621.73 元,可用募集资金为389,401,316.07 元。
截止 2019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13,969,629.51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09,514,102.6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55,526.91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75,431,686.5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7,094,209.91 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1,662,523.35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电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17 年 2 月 9 日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0),保荐机构变更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内
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 341311000018880019594 125,933,292.90 0.00 活期方式,
分行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 1309079029200137012 73,042,000.00 0.00 活期方式,
湖支行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 551903736810302 28,908,000.00 0.00 活期方式,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合 计 227,883,292.90 0.00
(二)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产 10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
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
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 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
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341311000018880051737 204,984,938.73 100,466,169.65 活期
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9079029200067616 140,000,000.00 26,248,887.18 活期
太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5500800001064 50,000,000.00 50,379,153.08 活期
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合 计 394,984,938.73 177,094,209.91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 元。
二、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2《2019 年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3《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