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6,852,67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119,255股的 2.58%。其中,首次授予 5,482,136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266,119,255 股的 2.06%;预留 1,370,534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
额 266,119,255 股的 0.5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地为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经济开发区;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烟用接装纸、封签纸、烟标及电化铝的研发、生产、销售;纸制品加工;电子烟、烟具、电子雾化器、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烟油、香精油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行研发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房产及机器设备租赁。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45,839.66 23,388.07 18,719.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40.96 9,915.50 5,28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0,755.13 6725.38 5,125.05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2,008.12 53,187.16 20,330.01
总资产 103,000.59 75,564.88 32,281.06
每股净资产(元/股)(注 1) 2.51 2.15 1.10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注 1) 0.4663 0.4091 0.28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04 21.41 29.94
注 1:因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 5 月
18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 4 月 2 日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送转
股方案,并已实施完毕。故对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进行重
新计算。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徐善水、郭曙光、曹
萼、杨二果、周少俊、刘力争,独立董事汪大联、许立新、黄勋云。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孙志松、职工监事曲
艳超和余亮。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7 人,分别是:郭曙光、曹萼、周少俊、刘力争、杨
江涛、杨继红、赵吉辉。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 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852,67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119,255 股的 2.58%。其中,首次授予 5,482,136 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119,255 股的 2.06%;预留 1,370,534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119,255 股的 0.5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6 人(占公司截止 2018 年底员工总数 1,026
人的 2.53%),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含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聘任。所
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
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
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拟获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郭曙光 董事、总裁 1,686,814 24.62% 0.63%
2 杨江涛 副总裁 281,135 4.10% 0.11%
3 刘力争 董事、董秘 168,681 2.46% 0.06%
4 赵吉辉 副总裁 168,681 2.46% 0.06%
5 杨继红 副总裁 168,681 2.46% 0.06%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21 人) 3,008,144 43.90% 1.13%
预留部分 1,370,534 20.00% 0.52%
合计(26 人) 6,852,670 100.00% 2.5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7.79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7.7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5.57 元的 50%,为每股 17.79
元;
(二)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28.70 元的 50%,为
每股 14.35 元。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