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披露当日公司总股本为19,040 万股,公司杨二果先生(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 571.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周少俊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 285.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孙志松先生(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 856.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0%;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713.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00%。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进行了 2018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
案(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9,0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除权除息,方案实施
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 24,752 万股;2018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杨二果先生(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 742.56 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0%;周少俊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持有本公司股份 371.2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孙志松先生(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 1,113.8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0%;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227.68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杨二果先生(董事)、周少俊先生(董事、财务总
监)、孙志松先生(监事)3 名董监高成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227.68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00%。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杨二果、周少俊、孙志松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杨二果
持有公司股份74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周少俊持有公司股份371.2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孙志松持有公司股份1,113.84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5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二果 董事、监事、 7,425,600 3.00% IPO 前 取 得 :
高级管理人员 7,425,600 股
周少俊 董事、监事、 3,712,800 1.50% IPO 前 取 得 :
高级管理人员 3,712,800 股
孙志松 董事、监事、 11,138,400 4.50% IPO 前 取 得 :
高级管理人员 11,138,4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减持总 当前持股数 当前
名称 数量 比例 减持期间 方式 区间 金额 量(股) 持股
(股) (元/股) (元) 比例
2019/4/24 集中
杨二果 0 0% ~ 竞价 0 -0 0 7,425,600 3.00%
2019/7/23 交易
2019/4/24 集中
周少俊 0 0% ~ 竞价 0 -0 0 3,712,800 1.50%
2019/7/23 交易
2019/4/24 集中
孙志松 0 0% ~ 竞价 0 -0 0 11,138,400 4.50%
2019/7/23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杨二果、周少俊、孙志松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杨二果、周少俊、孙志松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