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9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审议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议案的主要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409,638.00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19,468,530.83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46,853.08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182,620,313.06元后,减去2018年分配2017年度股利27,200,000.00元,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8,883,097.98元,本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5,688,330.53元。本次股利分配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19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在本议案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通过后实施,并在实施完成后,相应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2018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一致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意见
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