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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29 沪市 集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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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29:集友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3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1月27日紧急停牌,并自2017年11月28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申请自2017年12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6日、2018年1月1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7-064,2017-065,2017-067,2017-069,2018-001,2018-004),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相关公告于2018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1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对本次《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2018年2月1日公司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于2018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5

日开市起复牌交易。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