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4
第七章 监事会 ......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二章 附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青岛鼎信通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671775202M。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40万股,于201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Qingdao Topscomm Communication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6号楼5楼B区。邮政编码:
26602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19.0511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
定,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认定的重要子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团队”打造“一流的品牌”,实现技术领先和持续稳定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
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
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
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限分
支机构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
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
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
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储能
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
及系统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环境
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
系统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智慧水务系统开发;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计量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等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防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
置销售;模具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企业管理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认购股份数额、持股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 股东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认购股份 持股 出资时间
号 数额(股) 比例
1. 曾繁忆 3702051964103 净资产 48,170,175 32.12% 2012.5.31
1551X
2. 王建华 1201041966040 净资产 41,720,037 27.82% 2012.5.31
26355
3. 王天宇 2301081988062 净资产 12,351,327 8.23% 2012.5.31
60035
4. 范建华 6101031971011 净资产 5,901,189 3.94% 2012.5.31
33671
5. 王省军 1201061978100 净资产 4,940,530 3.29% 2012.5.31
5053X
6. 徐剑英 1523261976091 净资产 4,940,530 3.29% 2012.5.31
70015
7. 赵锋 6101021971100 净资产 4,666,056 3.11% 2012.5.31
82312
8. 葛军 3501021968011 净资产 3,979,872 2.65% 2012.5.31
80490
9. 陈萍 3702021973012 净资产 3,705,397 2.47% 2012.5.31
03522
10. 高峰 6103231975031 净资产 3,705,397 2.47% 2012.5.31
38033
11. 盛云 2301021974042 净资产 3,705,397 2.47% 2012.5.31
24338
12. 王艳玮 6101021970012 净资产 3,156,450 2.10% 2012.5.31
7231X
13. 袁志双 2307121977070 净资产 2,333,034 1.56% 2012.5.31
20039
14. 佀保华 3729281979070 净资产 1,372,369 0.91% 2012.5.31
13217
15. 吴士军 3725241979091 净资产 823,422 0.55% 2012.5.31
60993
16. 双春锋 2201221979070 净资产 823,422 0.55% 2012.5.31
44033
17. 胡四祥 4221211968082 净资产 823,422 0.55% 2012.5.31
10858
18. 付刚 2201021970121 净资产 548,947 0.37% 2012.5.31
23376
19. 林道良 3706111972010 净资产 548,947 0.37% 2012.5.31
12938
20. 包春霞 3709021979050 净资产 548,947 0.37% 2012.5.31
1152X
21. 林朝萍 3702041951070 净资产 411,711 0.27% 2012.5.31
9002X
22. 王彦萍 1424221978072 净资产 274,474 0.18% 2012.5.31
4452X
23. 宋涟益 3706811983061 净资产 274,474 0.18% 2012.5.31
42230
24. 严由辉 3604031984020 净资产 274,474 0.18% 2012.5.31
1181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219.05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
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