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李新先生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李新先生将以现金方式参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价格为 23.49 元/股,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1,280,000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公司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
开披露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3.49 元/股调整为 23.27 元/股。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变,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50,000.00 万元调整
为 49,518.56 万元。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李新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李新先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股份数量修订为不超过 16,578,635 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对象李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32,467,960 股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3.1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李新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李新先生将以现金方式参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价格为 23.49 元/股, 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1,280,000 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公开披露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元(含税),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原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做出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3.49 元/股调整为 23.27 元/股。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变,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50,000.00 万元调整为 49,518.56 万元。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与李新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约定李新先生以现金方式参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16,578,635 股。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新,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李新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李新先生持有公司 23.1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李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无锡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会长,本科学历,毕业于江南大学电子系。1991 年至 1999 年曾任职于无锡华光电子工业有限公司;2000 年创立无锡市信捷科技电子有限公司,2000-2011 任无锡市信捷科技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创立无锡信捷电气有限公司,2012 年至今任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经查询,李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李新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李新
签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二)发行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78,635 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股份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认购人认购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6,578,635 股(含本数)。
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人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发行人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除非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认购人认购的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减。
除上述主要调整之外,公司与李新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李新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推进,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良好预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 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 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李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李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表决 结果为关联董事李新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李新先
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李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表决
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李新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