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邹骏宇先生、监事徐永光先生在窗口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该减持行为违反
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董事邹骏宇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3 月卖出公司股票 39,7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82%,平均成交价格为 69.86 元/股,成交金额为 2,773,442 元。监事徐
永光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5 月卖出公司股票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6%,
平均成交价格为 80.38 元/股,成交金额为 401,900 元。因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
预增公告日 1 月 16 日前 10 日为窗口期,本次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中关于“在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行为,
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 本次窗口期减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公司董事邹骏宇先生、监事徐永光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行为进行
了反思,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今后将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 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 公司将以此为戒,并将组织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勤勉尽责, 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