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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16 沪市 信捷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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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416:信捷电气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603416:信捷电气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济南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

        权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5,000万元

       风险提示:

        1)截止公告日,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并且股权投资基
            金尚需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最终签署协议或设立基
            金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可能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3)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基金自身管理和技
            术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4)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
            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5)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出资额,即
            5,0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拓展投 资领域,充分利用专业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股权投资 基金出资总额的48.73%。管理层负责签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 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


  (二) 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 公司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基金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管理人

  1、基本情况

  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道厚生投资”)为投资基
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也为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谢超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园北里42号楼4层2单元40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管理人员:谢超、田文涛

  管理模式: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设置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设总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和解聘。

  股权结构:目前德道厚生投资的股东为谢超、陆业霖、何帅、袁搏,其持

  股比例分别为 30%、26%、24%、20%。

  主要投资领域:股权投资。

  2、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德道厚生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
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64107。

  3、德道厚生投资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道厚生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不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

  的安排。

      三、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权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济南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具体名称
      以工商登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登记的合伙期限为 5 年 ,其中前两年为投资期,后三年
      为退出期,若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变
      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适当延长。

      4、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规模:人民币10,261万元

      6、资金来源:均为合伙人的自有资金。

      7、 投资人、投资比例及出资进度

          合伙人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缴付期限      出资比例

                                          (万元)

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0.01%

                              普通合伙人      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    2020年9月15日      48.73%

        韩丽梅              有限合伙人    2,000    2020年9月15日      19.49%

          闫政              有限合伙人    2,000    2020年9月15日      19.49%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2020年9月15日      9.75%

          冯林丽            有限合伙人    260      2020年9月15日      2.53%

      备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除公司以及德道厚生投资之外其他合伙人基本情况:

      (1)韩丽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70623************,住所地位山东省龙口市。

      (2)闫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513721************,住所地位江苏省南京市。


  (3)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473877XT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回全福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5日

  公司类型:股份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园林规划;技术咨询;苗木种植;销售苗木;苗木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冯林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40223************,住所地位安徽省芜湖市。

  8、基金备案情况:投资基金尚未注册成立,成立后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

  9、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管理费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权向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收取管理费,用做基金运营费用,超过管理费的运营费用支出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管理费的收取,投资期每年度按照实缴金额2%,退出期每年度按照存续尚未退出金额的2%,管理费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取。

  (三)出资缴付

  本基金分两次缴付出资,首次缴付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之前,剩余资金由管理人根据投资进展通知全体有限合伙人缴付,最迟2021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剩余资金缴付。

  (四)投资领域和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拥有核心技术能力、盈利模式清晰稳定的工业控制、装备制造、先进制造、传统制造升级、新材料、信息技术、大消费等行业中处于快
速成长期和扩张期的企业。

  股权投资基金所投项目将以IPO上市或并购上市的方式实现退出。

  (五)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收回的资金优先向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配进行分配其项目投资总额(含管理费),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收益率(以单利计算,每期资金全部缴纳之日作为该期资金的计算起始时间。)达到门槛收益率6%之上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收取净利润的20%作为绩效收益分配。具体按下面顺序分配:(1)返还各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如有余额,则(2)返还普通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实缴资本。如有余额,则(3)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6%/年的收益率。如有余额,则(4)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6%/年的收益率。如有余额,则(5)实施超额收益分配,该超额收益的(i)20%归普通合伙人,(ii)80%归全体合伙人。。

  2、企业亏损的分担方式:由合伙人按依照各自出资额(含管理费)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比例分担亏损。

  (六)管理及决策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普通投资基金委托普通合伙人德道厚生投资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四、投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有效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投资渠道及投资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投资领域,优
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协议尚未签署,并且股权投资基金尚需取得相关管
理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最终签署协议或设立基金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
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3)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基金自身管理和技术
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4)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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