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WuXiXinjeElectricCo.,Ltd.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51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12月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拟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不超过2,51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040万股
1、李新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
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
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后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
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前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
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 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同时本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其他要求。
诺
此外,李新还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
2、邹骏宇和吉峰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后同);公
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
止。前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同时本人承诺
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其他要求。
此外,邹骏宇和吉峰还承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的持股意向
及减持意向。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少峰、张莉、过
志强、陆锡峰、周湘荣、高平、徐永光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后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终止。前述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如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同时本
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的其
他要求。
4、公司除李新、邹骏宇、吉峰、徐少峰、张莉、过志强、陆锡峰、
周湘荣、高平、徐永光等股东外的其余股东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I. 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的风险
面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和产业升级的需求,我国制造业智能装置系统和服务的需求逐年上升,这对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行业是个长期利好。工业自动化产品应用广泛,几乎覆盖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目前公司的下游行业为机械设备行业,主要涉及包装印刷机械、食品医药机械、电子制造设备、纺织机械、机床、橡塑建材机械、矿用机械、造纸机械等。虽然下游行业的分散度较高,不会带来过于集中的风险,但下游行业中的传统行业容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动、信贷调控、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从而将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014年国民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
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及PMI 等宏观经济指标均较往年有所回落,调结构、去
产能进入新阶段,使OEM自动化行业增速放缓。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
年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下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呈现快速下滑趋势:全年GDP增速降到6.9%,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下半年持续在枯荣线以下(低于50%),反映制造业经济收缩,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各月环比同比均持续下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0.8%(2014年度较上年增长7.0%),2015年度利润总额较上年下降2.3%(2014年度较上年增长3.3%),下降幅度较大。
由于公司下游行业以制造业为主,且覆盖范围广泛,所以宏观经济走势成为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影响因素。受2015年度宏观经济景气度快速下滑的影响,2015年以来公司收入增速明显放缓,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9%,而2014年度时仍有18.87%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1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