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8 证券简称:建霖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 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
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
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羽,2008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准,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弓新平,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9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的处罚情况如下: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2021 年 12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
弓新平 12 日 行政监管措施 理委员会内蒙古 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
监管局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34.5 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认为大华在 2023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度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 2023 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