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 0 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7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 173,840,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73%。本次冻结股份为 102,000,000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58.67%,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19.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累计持有公司 227,356,527 股,累计冻结股份
102,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4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79%。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炬泰的通知,因债务逾期违
约,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并向宁波炬泰核实,确认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冻结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 冻结申请人 冻结
名称 量(股)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始日 期日 原因
股
2024 2027 中国中信金融资
宁波 司法
76,000,000 43.72% 14.75% 否 年 9 月 年 9 月 产管理股份有限 冻结
炬泰
18 日 17 日 公司浙江省分公
司
中国中信金融资
2024 2027
宁波 产管理股份有限 司法
26,000,000 14.96% 5.04% 否 年 9 月 年 9 月 冻结
炬泰 公司浙江省分公
18 日 17 日
司
合计 102,000,000 58.67% 19.79% / / / / /
注:宁波炬泰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将其所持公司 7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2 日
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宁波
炬泰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将其所持公司 2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发布的《关
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冻结股份均
为宁波炬泰已质押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
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记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宁波炬泰 173,840,117 33.73% 102,000,000 0 58.67% 19.79%
上海钢石 53,516,410 10.38% 0 0 0 0
合计 227,356,527 44.11% 102,000,000 0 44.86% 19.79%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冻结系债务逾期,其中 7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
股冻结对应债务金额为 2.66 亿元人民币,26,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对应
债务金额为 0.94 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最近一年除此之外无其他债务逾期或违
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上述债务逾期经债权人申请法
院执行股权司法冻结,除此之外控股股东无其他因债务问题所涉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