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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88,556,229.49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1,210,603.76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7 票,
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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