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1,533,8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9.216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
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张韬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出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51,533,84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更换公司 1,547,78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晶燕、刘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4-09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