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配备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281,789,582.4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8,650,64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7,460,25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2.14%。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系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
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当前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