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 0 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
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华融融达期货-陕国投·聚宝盆 66 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信金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聚
宝盆 66 号”)持有公司股份 46,099,390 股,股份比例由 10.23%降至
9.0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聚宝盆 66 号的通知函,聚宝盆 66 号累计减持股
份数到达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 华融融达期货-陕国投·聚宝盆 6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信息披
称 金信托计划-华信金玉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露义务
人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
住所
2 单元 3 层 02 号
权益变 股份种 减持股份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动明细 类 (股)
大宗交易、 2022 年 4 月 6 日 人民币 5,902,200 1.16%
集中竞价 -2022年4月13日 普通股
合计 - - 5,902,200 1.16%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质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人民币 52,001,590 10.23% 46,099,390 9.07%
聚宝盆 66 号
普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聚宝盆 66 号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