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
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24 日 16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6 人,会议由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刘健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刘健先生辞职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大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提名王绍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原总经理李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立先生因
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立先生仍将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现经公司
董事长李立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王绍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曹力宁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 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0.95 元/股。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四、审议《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