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9 日 16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人员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立、高明、刘健、徐立军、陈长林、马宁刚、贡白兰组成,其中李立任主任委员;
2、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长林、贡白兰、高明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长林担任主任委员;
3、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马宁刚、陈长林、刘健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马宁刚担任主任委员;
4、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贡白兰、马宁刚、李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贡白兰担任主任委员。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