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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99 沪市 吉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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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99:吉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603399:吉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
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会议由李立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提议李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提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人员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李立、高明、刘健、徐立军、陈长林、杜民、陈乐波组成,其中李立任主任委员;


  2、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长林、杜民、高明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长林担任主任委员;

  3、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杜民、陈长林、刘健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杜民担任主任委员;

  4、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乐波、杜民、李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陈乐波担任主任委员。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李立先生提名,拟聘任李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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