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8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沈杰 先生及戴建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 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以及担任的所有公司下属子、分公司相关职务;戴建君先生申请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大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提名李立先生任公司董事,陈长林先生任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后与更换董事事项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克勤 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全部职责。
公司对沈杰先生及戴建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期间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提名李立先生任公司董事、陈长林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立先生、陈长林先生简历附后)。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克勤先生代行公司总经理全部职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名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3 日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立先生,拟任公司董事。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曾就读西北政法
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职称,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上海。历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中富证券公司总裁,三江源证券公司总裁,南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长林先生,拟任公司独立董事。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香港大学
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高级会计师职称,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常住地为上海。历任 MOORE
STEPHENS, HONG KONG 中国区高级审计经理,JA SOLAR HOLDING(晶澳太阳能
)内审总监,上海帝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秘。现任上海雷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