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 0 3 3 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敏感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于2018年8月6日买入公司股票153,000股,属于敏感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买入公司股票153,000股,成交平均价格13.22元/股。李云卿先生为完成前期增持计划,逐步进行了增持操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考虑该操作处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的敏感期,故导致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二、李云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本次买入前,李云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5,676,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0%;截至本公告日,李云卿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5,829,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2%。
三、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上述行为发生后,李云卿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的致歉声明
李云卿先生:本人就本次敏感期增持行为向公司级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本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特此公告。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