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徐忠林,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婷婷,202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 年 12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胡晓辉,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2 月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